圖書館守則
圖書館位置:圖書室位於本校一樓。
開放時間:
1. 開放時間
時段 | 時間 | 對象 |
“AM730”課前 | 07:40-08:10 | 依編定班別入館 |
小息一 | 09:10-09:25 | 小一、小三及小五 |
小息二 | 10:45-11:00 | 小二、小四及小六 |
午息 | 12:50-13:15 | 全校同學 |
?學校假期、考試及特別活動日子(如運動會、學校旅行日),圖書館會暫停開放。
2. 借閱規則
A) 借書時,同學須出示學生證。學生證不可借予他人使用。
B) 一至三年級同學,可每次借書共2本(其中一本須為英文書);
四至六年級同學,可每次借書共3本(最少一本英文書);
圖書館管理員可每次借書共5本(最少一本英文書)。
C) 每本圖書可借閱兩週。
D) 每本圖書可續借一次。
3. 逾期歸還
如同學遲還圖書,老師會派發「過期警告」並釘在手冊上,以作提示。請家長提醒子女妥善保管他們所借閱的圖書,並準時把圖書歸還至學校圖書館。
4. 遺失圖書
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閱之圖書,如有遺失或損毀,須向圖書館主任索取「遺失圖書聲明信」,填寫後交予圖書館主任,稍後會告知購買同等價值圖書回校。
5. 使用者守則
A) 同學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談笑、飲食、奔跑或嬉戲。
B) 同學應保持圖書館清潔及整齊。
C) 同學不可擅自移動圖書館內的設施,如桌子、椅和櫃。使用後的圖書,報章、雜
誌須放回原處或圖書車上。
D) 同學須出示所有物品讓圖書館管理員檢查,方可離開圖書館。
圖書館使用規則:
圖書館是一個自修、培養閱讀樂趣、追求知識的地方。為求使用者能舒適愉快地使用圖書館服務,圖書館訂下以下規則予使用者遵守:
1) 保持安靜:不應大聲喧嘩、談笑,即使說話亦應降低聲量,以免影響他人。
2) 注意清潔:禁止於室內飲食,也不可攜帶食物及飲品內進。
3) 注意安全:為己為人,同學嚴禁於館內奔跑或進行動態遊戲。
4) 愛護圖書:同學必須保持館內的圖書、報章及雜誌整齊清潔。
5) 取出後不欲借閱的圖書,應放回原處。若忘記圖書原來放置的地方,亦應把圖書放
於書車,不應亂放。
6) 小心拿取圖書,以免損毀圖書。
7) 不應摺壓書頁,應用書籤記錄看過的頁數。
8) 不可塗污圖書。
借還書手續及規則:
借還書手續如下:
還書:1)同學於回校進課室前,把交還的圖書投進在有蓋操場近小賣部附近的還書車;或
2)同學於小息及午息進入圖書館時,把圖書交還到借還處。
借書:欲借閱圖書的同學,應在借書處排隊。期間,預備好學生證,翻開書後的「到期頁」,
方便辦理借書手續。離開圖書館前,同學須把剛借閱的圖書翻到「到期頁」,給圖書
館管理員檢查。
另外,為培養學生負責任及愛惜公物的美德,同學應遵守以下事項:
1) 借書用之借書證要妥為保存,只准用自己的學生證借書;
2) 每次最多可借書共兩本(低小)/三本(高小)/五本(圖書館管理員);
3) 學生借書後,須於兩星期內歸還﹙遇評估或假期會與平日有別,以書後的還書日期印
為準﹚,可以續借;
4) 要愛惜圖書,保持圖書清潔完好;
5) 學生借書後,須負責保管書籍,不應隨便轉借他人。
6) 如同學在借書前已發現圖書有破損、塗污的情況,應通知圖書館主任,以便作出處理。若同學借書後發現書本被之前的借閱者弄污或弄破,歸還時應親自交給圖書館主任,並告知情況。